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对犯罪人员的处罚有很多规定。面对法律,人人平等,对待犯罪人员也赋予相关权利,比如假释。淄博刑事律师——孙金山为您介绍以下问题: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并复印下列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最终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人或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批准后提出。
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假释建议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案件材料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作出假释。
假释自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试期为执行完成的刑期。考试期间一般不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假释之日起执行。
处理假释的注意事项
假释犯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改造的形式是将犯罪人置于监狱或劳动改革场所的外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因此,必须加强对假释犯的监督。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假释的监督主要由假释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承担。在假释考验期间,公安机关应当监视其行为,对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教育,鼓励犯罪分子认真转变思想,努力成为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