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被隐私照片威胁给钱怎么处理
如今,互联网非常发达,个人信息泄露越来越严重,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淄博刑事律师——孙金山为您介绍以下问题:如果犯罪分子拿着你的私人照片,被威胁要给钱,否则他们会把照片放在网上,发给别人。那么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
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因为这已经涉及到敲诈勒索罪,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件:
(1)对象要求:敲诈勒索通常侵犯公私财产。当犯罪分子威胁你用你的私人照片给钱时,他们已经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2)客观要求:当犯罪分子使用威胁、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你交出财产时,金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
金额较大是指敲诈公私财产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多次敲诈是指二年内敲诈三次以上。
(3)主要要件:年满16岁的正常人可构成敲诈勒索罪。
(4)主观要件:敲诈勒索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必须有非法强求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犯罪分子拿着你的照片索取财务,他们实际上已经有了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
2、为了证明犯罪分子实施了敲诈勒索,他们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1)短信、电子邮件、信件等。不法分子威胁事实。如银行汇款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明已给钱。
(2)了解被敲诈勒索的证人及其证言等。
(3)如有伤害,应及时拍摄伤害部位,保留照片和伤害工具。提供身体受伤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
警察勘验、检查笔录等也可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