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子像市场里的喧嚣,嘈杂中藏着危机。我当律师这些年,2024年那起经济犯罪的案子,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防备的戏。主角是个叫老胡的男人,40多岁,开了家小印刷厂,靠印宣传单为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张没寄出去的账单,会把他和厂子推到法庭的被告席。这故事里有生意的疏忽,也有法律的冷峻,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感慨。
开端:账单的疏忽
老胡的印刷厂在城郊,机器日夜转,靠小单子维持。那年春天,一个新客户找上门,说要印一批宣传单,价值80万,谈好价格后付了15万定金。老胡乐坏了,赶紧买纸开工,开了张账单,打算寄过去催尾款。可那天厂里忙得鸡飞狗跳,账单塞进抽屉就忘了寄。
宣传单印了一半,客户突然失联,电话不通,地址也查不到人。老胡急了,翻抽屉才发现账单没寄,15万定金却被查出是“赃款”,来源是个诈骗团伙。警察上门,说老胡的厂子涉嫌洗钱,构成了经济犯罪。老胡傻了眼:“我连尾款都没收,怎么就犯罪了?”
危机:从老板到嫌疑人
老胡被传唤时,正在厂里搬纸,满手墨迹。他跟警察喊冤:“我还赔了材料钱,哪来的洗钱?”可证据不饶人:银行流水显示15万进了厂里账户,账单已开,客户是个空壳公司。《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得有“明知”的故意,情节严重的可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认定,老胡明知客户可疑,还收钱开工,等于“明知故犯”。
我接手这案子时,他已经被调查了七天。会见室里,老胡抓着我的手,满脸憔悴:“我就是想赚钱,哪懂这些?”我翻卷宗,心里直犯嘀咕。账单没寄,尾款没收,可老胡收了定金又干活,给了检方口实。这案子得从源头挖真相。
交锋:真相的拉锯
我先从那15万查起。银行记录显示,钱是从个皮包公司转来的,背后牵涉一桩网络诈骗案。我问老胡:“你没核实客户身份?”他摇头:“他说得头头是道,我信了。”我又找到厂里伙计,他说老胡把15万全投进买纸,没一分私吞。
庭审前,我跑去客户留的地址,发现是个假办公室。我还调了老胡和客户的通话记录,对方催货催得急,不像要跑路的样子。我把这些拼起来,证明老胡是被蒙在鼓里的“工具人”。可检察院不松口,说他“疏忽大意”,客观上帮了犯罪团伙。
庭审那天,法庭里挤满了厂里的工人。检察官拿着一堆流水单,质问:“你一个老板,连账单都不寄?”老胡涨红了脸:“我忙忘了!”我当庭递上材料清单和通话录音,反问:“我当事人赔了本,哪来的洗钱动机?”我还请了个纸商作证,说老胡订纸时急得满头汗,不像骗子。
高潮:真相的曙光
关键时刻,警方抓到一个中间人,供认是他冒充客户,哄老胡接单,15万是他挪来的,想用印刷厂洗钱。法庭上,这供词像一道光。法官听完,皱着眉宣布休庭。一周后,判决下来:老胡和厂子无罪,案件另行追查主犯。
老胡走出法庭那天,天空晴朗。他站在厂门口,低声说:“我以为厂子没了,家也完了。”家属拉着我道谢,我摆摆手,说这是证据说话,不是我的功劳。
尾声:轻信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
老胡后来缩了厂子规模,只接熟客的单子,说是不敢再碰新客户。我想起这案子,总觉得经济犯罪的红线,像个无形的深坑,老胡差点掉进去。那场未寄的账单,像个无心的陷阱,差点毁了他的半辈子心血,却也在法律的严苛里,给了他重来的机会。
这故事没英雄,只有个老实人,在生意的夹缝里,靠着点运气和证据,逃过了牢狱之灾。我做律师,最怕真相被埋,最庆幸能拉人一把。老胡还在印单子,听说每次开账单,都多看一眼寄没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