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肇事逃逸后又自首会如何处罚
驾驶安全是一件与自身和公众生命安全有关的重大事件。淄博刑事律师——孙金山为您介绍以下问题:有些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害怕而逃跑。在后期,他们的家人可能会说服他们自首,那么这种情况将如何受到惩罚呢?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已成功,是交通肇事逃逸,不逃逸3年以下,逃逸年以上,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有自首行为,将减轻处罚。应当在年以上范围内适当从轻处罚。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的行为,其目的是逃避和逃避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不仅应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而且在伤者送往医院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也应视为“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