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第一案,金牌法律人”、“良心法官”、“孙法官,我们号里有个小法庭的,经过长时间摸索,我们发现您判的案子说理充分,该重的重,该轻的轻,我们都服气……”、“正直正派好律师”、“孙律,这辈子能遇到您,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感谢您为我们做的一切……”、“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够遇见你,是我的运气!……”……。
这些都是当事人对我的评价,说实话,我是个俗人,我很珍惜、也很感谢当事人对我的这些评价。
如果没有这些肯定,我很可能在刑事领域坚持不到现在。因为,在刑事领域过于认真,是非常压抑的。
有人说,需要信仰,需要情怀。也许是对的。
对我来说,主要是迈不过良心这道坎。我自己有一个底线,一旦越界,将失去灵魂。所以,我不敢越界,这或许就是“敬畏之心”吧!
不比较,不抱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竭力办好每一宗刑案,最终可能会心力憔悴,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时会考虑退缩,转战其他“高大尚”的民商事领域。但,想到有那么多当事人对我的肯定,瞬间又精神抖擞,决定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