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秋,成都律师周敏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指派,为17岁的高中生小宇辩护。卷宗显示,小宇因帮同学"出头"参与聚众斗殴,致对方轻微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审查起诉。第一次会见时,这个戴着眼镜、手指不停抠衣角的少年反复说:"我只是站在旁边,没动手...我不想被学校开除。"
证据深挖:厘清"参与度"的关键边界
周敏没有急于否定指控,而是逐帧回看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她发现,小宇到达现场时斗殴已发生,其全程未携带工具,仅在混乱中拉过己方同学,且在看到对方有人受伤后立即后退。更重要的是,多名同案犯的供述均提到"小宇一直劝我们别打了"。这些细节与《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密切相关——小宇虽在现场,但缺乏积极参与斗殴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同时,周敏走访了小宇的学校和社区,收集到他的成绩单、志愿者服务证明和班主任的证言,证实其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系一时冲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规定,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附条件不起诉申请书》,详细论证小宇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具备帮教条件。
帮教联动:构建"挽救优先"的辩护格局
为了让辩护更有温度,周敏主动联系小宇的父母和学校,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由父母加强监管,学校安排心理老师定期辅导,社区志愿者陪同参与公益活动。在检察机关的不公开听证会上,她不仅展示了证据材料,还请来了小宇的班主任和社区网格员出庭作证。当班主任说到"小宇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这次犯错让我很意外"时,现场陷入沉默。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率达38.7%,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这一数据背后,是辩护律师与司法机关共同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努力,让更多迷途少年有机会重返正轨。
后续跟踪:让辩护延伸到"案结之后"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小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间,周敏每月都会和小宇及其帮教小组沟通,了解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当小宇在期末考试中重回班级前十名,并主动报名参加校园普法志愿者活动时,周敏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周律师,我知道错了,以后会做个懂法的人。"
小宇的案件并非惊天动地的大案,却折射出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的特殊价值。在这类案件中,辩护律师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阐释者,更是迷途少年的引路人。通过精准的证据辩护、温情的帮教联动和持续的跟踪关注,让法律的惩戒功能与教育功能实现平衡,这正是刑事辩护在未成年人案件中最动人的模样——不仅要维护司法公正,更要守护成长的希望。










